关于曾涛等同志的任免通知
各乡镇、县经开新区管理处,县直有关单位:
经2017年10月31日双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,
任命:
曾涛同志为县商务粮食局局长;
向前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;
刘卫民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;
刘小惠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;
免去:
向建新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;
王洪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;
王炳高同志的县商务粮食局局长职务;
朱泽强同志的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。
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10月31日